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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中侨技术学院学生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申请表》填表说明

发布者:黄杰发布时间:2017-07-10游览次数:100

《上海中侨技术学院学生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申请表》填表说明

1.本表(含必须附带的其他证明材料)一式一份开学后交学院辅导员处。所有栏目必须完整填写,不能有空白

2. 调查表上的街道、乡镇的社会救助所或民政部门意见一栏必须由街道、乡镇的社会救助部门或民政部门填写并盖章确认,并留民政部门经办人的姓名、固定办公电话,否则调查表无效。

3家庭成员只限学生本人父母、本人及未婚的兄弟姐妹。每位家庭成员的信息要填写完整,须一一提供有具体数字的收入证明或相应证明。有其他成员明显影响家庭收入和支出的,可在家庭经济情况简述里具体说明,并单独提供盖有政府相关部门公章的证明。

4按照认定工作要求,需要随本表同时提交的相关证明材料如下(按照实际情况对应提供):

1)家庭类型证明(提供复印件):

户口簿,含首页联和所有成员页面。(必须提供)

烈士或优抚对象证明。

离异家庭,需提供离婚协议书复印件或其他法律文书复印件。

家庭成员残疾证。

其他孤儿、父母双亡、单亲等情况,提供相应的可说明情况的证明材料。

2)家庭收入证明(除本人外,按照家庭成员,一一提供原件或复印件):

在职人员:由所在单位人事部门开具收入证明原件。

退休人员:由退休前所在单位的人事部门开具或提供退休工资单复印件。

低保人员:由劳动保障部门提供低保收入证明或低保卡复印件。

非农无正规就业人员:由所在街道乡镇的劳动保障部门出具就业情况及收入情况证明原件。

务农人员:由所在村及以上单位开具收入证明原件。

其他情况的相应证明。

3)其他影响家庭收入和重大支出证明(原件或复印件)

家有成员为重病的,由医院提供相关证明或者病历卡、药费清单、出院小结等。

受自然灾害影响情况,可在表中叙述说明,并在父母收入证明里体现。

受意外事故影响情况,可在表中叙述说明,并提供相关医疗、赔偿等证明材料。

其他影响收入和支出的相应证明。

5. 家庭年总收入:是指近1年(时间以提交困难认定申请之日起推算)的所有家庭成员年总收入,包括工资、奖金、补贴、加班费、年终奖、分红、证券投资、房屋出租、农作物实际收入、协保收入、失业金、就业补贴、最低生活保障金等各类收入的总和。

人均月收入=全家年总收入/家庭总人数/12个月。

6. 本表中“家庭经济情况简述” 一栏主要写明家庭困难的情况和主要原因

7.若学生家庭所在当地部门无民政章只有政府章,则须由政府出具无专用民政章证明,并留经办人的姓名、固定办公电话。

8. 学生在填写完本表后必须在“承诺人(学生)” 一栏签字确认,签字后即被认为本表上的内容为学生本人填写。

9申请参加困难生认定的同学,入学后登陆http://116.236.218.71:8080/infomssh/login_online.jsp学生资助管理中心主页填写申请,经学校认定通过的学生可享受校内外各项帮困资助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