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 入 证 明
(下岗失业人员适用)
兹证明系我单位(街道、乡镇)下岗失业人员,其收入主要来源为 (低保、本地打工、外地打工、个体经商、其他(请说明)__________,无)。(可多选)
上一年度(自然年)该居民的税后总收入(包含但不仅限于城镇低保、本地打工、外地打工、个体经商收入等)为人民币¥元
(大写:万仟佰拾圆角分)。
上述情况属实,特此证明。
单位名称(公章):
经 办 人:
联系电话(座机号):
经办日期:年月日
注:此证明供上海中侨技术学院学生申请家庭经济困难生认定之用,请配合如实开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