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举办2017诗词创作征集活动通知 为贯彻党的十八大“建设优秀传统文化传承体系,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的精神,落实《关于实施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传承发展工程的意见》,大力推广和规范使用国家通用语言文字,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教育部语言文字应用管理司联合中华诗词学会举办普通话韵诗词创作征集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主题 今年是“八一”南昌起义、中国人民解放军建军90周年,也是中国抗日战争“七七事变”80周年,在解放战争、抗日战争及近代以来中国人民为争取民族独立和人民幸福自由的历次斗争中,无数同胞抛头颅洒热血为国捐躯,谱写了多少可歌可泣的爱国壮丽诗篇。中华民族自古以来就是一个英雄辈出的民族,历代诗词大家、文人墨客也创作了大量保家卫国、心怀天下的名篇佳作,中华民族的家国情怀和自强不息精神从古至今一脉相承,是由中华经典铸就的、沉淀在每个中国人血脉中的文化基因。本次诗词创作征集活动就以家国情怀、自由正义为主题,传承中华文化基因,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彰显中华语言文字魅力和时代精神,增强中华民族文化自信,为共铸中国梦、实现中华民族的伟大复兴提供强大的精神动力,营造良好的文化氛围。 二、活动时间 截稿时间:2017年11月20日 评审阶段:2017年11月底 作品展示活动:2017年12月 三、参赛对象 全体教职工 四、投稿事项 (一)作品须为原创,且未曾在任何公开出版的报刊杂志上发表过,每人限3首以内。 (二)投稿作者须署真实姓名,并附作者部门和真实、详细的联系方式。 (三)投稿一律采用网络投稿方式,统一交各部门语言文字联络员。 五、奖励事项 本次优秀作品颁发奖状,并给予一定的奖励。 拟设:一等奖1名,二等奖2名,三等奖3名,优秀奖10名。 六、其他事项 凡投稿者视为认同并遵守本通知各项规定。如发现或被举报作者抄袭、作假或冒用他人姓名、作品等问题,经核实,取消评审资格,并保留追究相关责任的权利。
上海中侨职业技术学院工会 上海中侨职业技术学院语言文字办公室 上海中侨职业技术学院教务处 2017年10月31日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