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院系:
根据上海市教委文件通知,上海市高校2017届市级优秀毕业生评选工作于即日开始,校级优秀毕业生的评选工作同时进行。现将评选要求通知如下:
一、评选时间
即日起至3月24日,各系按下达指标评选推荐优秀毕业生;3月31日校评审并公示完毕上报市教委。
二、评选程序
1.各系由班级提名推荐,各系审核后张榜公示三天,征求意见。
2.由系评审小组审定后发表格填写。(附件1、2)
3.填写汇总表(附件3)上报学校评审小组审批并公示5个工作日。
4.报市教委批准。
5.颁发证书。
三、评选条件
按照《学生手册》中优秀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和奖学金评选相关条件,德智体美全面衡量,从中择优推荐,优中选优。市级优秀毕业生从校级优秀毕业生中择优评选,原则上应获得校级“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优秀团员”、“优秀团干部”、校一、二等奖学金等荣誉,或在某一方面表现突出,成绩显著,作出突出贡献。
具有正确的就业观与择业观,对响应国家号召献身国防事业,在校期间参军入伍并退役复学,自愿赴西部、边远、贫困地区和艰苦行业就业的毕业生,优先推荐评选。
四、评选要求
1.系成立评审小组,由书记负责,由辅导员和2名以上学生组成。班级由辅导员负责,由学生3-5人成立优秀毕业生评选小组。
2.评选要严格把握条件,不降低标准,宁缺勿滥。坚持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要利用一切手段(包括网络、通讯),让每一名学生了解、参与。
3.各系按分配指标(不超过毕业生数3%的比例评选市级优秀毕业生,按5%的比例评选校级优秀毕业生)评选,不得超额。
4.申报优秀毕业生的“主要事迹”材料以第三人称书写,约500-600字左右,市级优秀毕业生、校级优秀毕业生可以按电子表格的格式直接填写打印,于3月24日前将打印好的2份纸质版和电子版(含全系统计数据库)报学生处。
5.因市级优秀毕业生必须从校级优秀毕业生中产生,故需要填双份表格(市级、校级)。
五、名额分配
金融与贸易系 市级名额16人 校级名额25人(含市级16人)
工商管理系 市级名额11人 校级名额19人(含市级11人)
外语系 市级名额4人 校级名额7人(含市级4人)
机电工程系 市级名额 3 人 校级名额 6人(含市级3人)
信息技术系 市级名额3 人 校级名额6人(含市级3人)
应用艺术系 市级名额11人 校级名额 18人(含市级11人)
食品系 市级名额2人 校级名额4人(含市级2人)
上海中侨职业技术学院学生处
二〇一七年三月九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