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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中侨职业技术学院学生实习管理自查报告

发布者:黄杰发布时间:2017-05-16游览次数:206

上海中侨职业技术学院学生实习管理自查报告

  

根据《教育部办公厅等五部门关于开展职业学校学生实习管理联合检查的通知》(教职成厅函〔2017〕15号)精神,学院对2014级学生实习管理情况进行自查,报告如下:

一、自查工作开展情况

 2016年12月,学院积极落实关于印发《职业学校学生实习管理规定》的通知(教职成〔2016〕3号)和教育部办公厅关于违规组织学生顶岗实习有关问题的通报文件精神,开始启动自查工作。学院召开专门会议,要求各系提高认识,加强对实践教学、顶岗实训、毕业综合实践等环节环节过程控制和管理。要求充分认识实践教学环节是职业学院人才培养重要组成部分,是实现教学与社会实践相结合的重要结合点,做好顶岗实践、毕业综合实践环节工作,对于提高学生的综合能力和全面素质具有重要意义。加强实践环节的管理也是职业院校实现教学质量的重要保证。各系在进行自查的基础上,初步形成了自查报告。

按照教职成厅函〔2017〕15号文件要求,学院由教务处牵头对各系的2014级顶岗实习、毕业综合实践等实践环节进行全面检查。各系都制定相应的自查计划,主要对照“五部门”文件的规定,结合我院各专业的实践教学大纲、实习计划及实习指导书认真检查,对是否存在违反“六不得”的情形,实习是否专业对口、是否支付报酬、是否签订实习协议、是否购买保险等方面进行自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二、9项自查内容检查情况

1.汇总各系对顶岗实践、毕业综合环节的调查,目前未发现违反“六不得”的情形。

2.在顶岗实习、毕业综合实践教学环节开始前一个月,教务处下发顶岗实习、毕业实践通知,各系各专业根据专业培养计划制定了实习大纲、实习指导书、实习计划。各系实习动员时,对学生明确了实习目的、要求、实习内容、实习考核内容、成绩计算方法。并向学生强调了专业对口要求,目前专业对口率可能达70%。

3.学生的实习岗位采取由学院推荐和学生自己找实习单位等方式进行,基本不存在一个单位实习学生人数过多的问题。

4.目前我院多数学生未与实习单位签订正式的实习协议(企业一般不愿意签订),但90%的学生都向系部递交了实习单位盖有公章的表示接受实习生的书面文件。

5.根据各系自查显示实习生在实习期间所得到的实习报酬多少是不同的,企业提供的条件也不尽相同,很难统一。但基本都有实习报酬,有些学生对拿到的实习报酬还是比较满意的。

6.各系的实习计划和学生手册中明确规定了学生的实习管理办法,如学生的请假制度、安全纪律、考核制度、成绩评定等,有对实习学生安全及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等制度性文件。

7.学生在实习期间,仍然享受《大学生医疗保险》和上海市的《大学生补充商业医疗保险》。

8.学院要求各专业要选有责任心强,有专业理论水平和实践教学经验的教师担任毕业实践教学指导教师,并对指导老师提出了明确的职责要求。实习过程中,指导老师保持与学生QQ、电话、微信联系,并通过学生的中期汇报及时了解情况。辅导员老师坚持每人每周2天,每天2个单位的巡视和寻访。

9.学院严格按照《规定》中的安全职责的履行毕业实践教学环节。

三、学院9周顶岗实习、毕业综合实践情况(截至4月12日)

目前我院共有2014级7个系 23个专业 1618 人参加毕业综合

实践和顶岗实训,各环节正在按计划有条不紊的进行,具体情况良好,目前我院共有实习单位1113个。

学院下发《关于做好2014级学生9周顶岗实践工作的通知》和

《关于做好2014级学生15周毕业综合实践工作的通知》要求各系,要求各系:

1.周密布置,加强管理

系、专业各级领导应高度重视毕业综合实践环节工作,严格执行《上海中侨职业技术学院毕业综合实践环节管理的若干规定》做好本系、专业对毕业综合实践环节工作管理办法,提出具体的操作性强的质量监控措施。严格按照学院的要求做好毕业实践实训环节的工作,各系、专业在毕业综合实践环节中担负组织、领导和监督责任,强调指导教师,评阅教师、答辩小组三方是毕业综合实践环节的质量监控核心;要担负起毕业综合实践报告质量监控的职责.

2.遴选指导教师

对毕业综合实践环节应配备教学经验丰富、责任心强、有一定教学工作经验的教师指导毕业实践环节。每位教师指导学生数原则上不得超过20名。指导教师一经确定,不得随意更换。指导教师是保证学生毕业综合实践环节质量的责任人,在毕业综合实践环节期间应坚守岗位,耐心指导,及时解答和处理学生提出的问题。指导教师应把毕业综合实践环节作为一门特殊的课程,保证每两周至少与学生直接见面一次,检查工作进程和质量;每月进行一次阶段性检查,提出评价和指导意见。指导教师应对学生严格考勤,做好考勤记录,学生请假按学校有关管理规定办理,将学生的学习态度和考勤纳入评语和成绩中。

3.时间安排

学院计划9周实训是在2016-2017第1学期第9周开展,毕业综合实践环节在2016-2017学年第2学期开始。由系、专业组织实施。要求学生撰写中期检查报告,指导教师对中期工作情况进行检查,检查是否按计划进度执行是否出现偏差等,认真进行指导并签署详实的指导意见,对进度缓慢、工作消极者要批评和督促。

4毕业综合实践报告答辩安排与学校质量检查

各系具体答辩时间安排和要求由系、部做好计划报教务处备案。学校将进一步开展毕业质量检查(包括毕业综合实践环节答辩现场检查和毕业综合实践环节报告的质量抽查)。

四、存在问题

1.大多数企业一般不愿意与学生签订正式的实习协议,仅提供实习单位盖有公章的书面文件,表示接受实习生。

2. 还不能够做到学生实习岗位和专业全部对口,目前可以达到70%以上,也有的学生由于家庭原因,不接受学校提供的专业对口岗位。还有的学生因实习和就业直接挂钩,工作比较忙,与学校沟通时间较少。

3. 本次实习、实践期间中间有一个春节的过渡期,部分同学在年前就辞职,还有些外地同学辞职回家过年,年后面临找工作困境,部分学生由于专升本,不能够全身心投入实践学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