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2018年部分节假日安排的通知精神,结合我校实际,经校长办公会研究决定如下:
一、清明节的放假安排:
2018年清明放假时间为4月5日(周四)至4月8日(周日),共4天。4月9日(周一)正常上班,上课。
二、劳动节的放假安排:
2018年劳动节放假时间为4月29日(周日)至5月1日(周二),共3天。4月28日(周六)教职工上班,学生补上4月30日(周一)的课。
三、端午节的放假安排:
2018年端午节放假安排为6月16日(周六)至6月18日(周一),共3天。6月19日(周二)正常上班,上课。
院办
2018年3月22日
